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体育局关于开展新乡市中小学生系列体育活动足球篮球乒乓球跳绳毽球科技体育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0-09-24 点击:9819 ]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民办中学: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比赛活动,让同学们通过比赛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市长杯”校园足球、第三届中小学(幼儿)篮球、“晨光 曙光”乒乓球、毽球、跳绳和科技体育等系列比赛活动,现将相关规程下发你们,请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参赛。要高度重视参赛中的安全工作,参赛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前期训练和参赛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要为学生训练、参赛、路途中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
1.2020年新乡市“曙光晨光体彩杯”跳绳比赛规程
2.2020年新乡市“曙光晨光体彩杯”毽球比赛规程
新乡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一、大会组委会
主 任:李修国 新乡市教育局书记局长
许毅明 新乡市体育局书记局长
副主任:宋卫红 新乡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牛 刚 新乡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委 员:贾献礼 新乡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原 峥 新乡市体育局青少科科长
二、仲裁委员会
贾献礼 原 峥 杨延波
三、竞赛组
徐惠军 张金龙 刘友科 方 耀
四、裁判组
裁判长: 张金龙(跳绳) 刘友科(毽球) 方 耀
副裁判长:刘卫峰(跳绳) 李 珍(毽球)
裁判员: 王冰倩 茹静晓 吴银凤 沈娟娟 秦之若 王孟想 霍礼媛 高亚鑫 郝蒲娇 贾颖颖 赵 敏 吕 焕 褚培杨 刘 婵 李一帆 杨凤园
五、医务组:
张 爽
2020年新乡市“曙光·晨光·体彩”杯
中小学比赛防疫工作方案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程度上保证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障2020年青少年比赛顺畅有序进行,现制定2020年新乡市青少年比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0年青少年比赛计划举办的6个项目全部比赛场地,责任主体为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疫情防控为先
各承办、参赛单位在各主管部门领导下,统筹协调比赛相关事宜,做好赛区组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办事机构之间的衔接沟通,确立比赛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把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承办单位要健全应急机制,办赛过程中坚持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做到要求不降、工作不松、力度不减,确保安全。
(二)坚持属地防控管理
各部门应在组委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完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结合各区的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要求,明确青少年比赛举办地主体责任,实施属地管理。承办单位要协调本区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三)强化办赛主体责任
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是疫情防控的负责单位,经属地主管部门及主办单位检查,在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完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所承办的项目方可正常进行。承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照“一赛一策”要求,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应于赛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不同项目、不同风险环节的综合评估,科学制定适合本项目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具体个人。
(四)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
由专人疫情防控工作,在赛场醒目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人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在工作证件、场内标识,进行防疫健康提示。同时,现场播报安全提示信息,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防控意识和能力。明确比赛场馆、校园、交通等负责部门及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职能职责,负责卫生健康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比赛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比赛各方面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五)调整优化竞赛办法和比赛日程
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和参赛人员情况,修订完善竞赛办法,调整优化比赛日程,避免人员聚集。结合竞赛项目特点和赛区实际制定比赛防疫实施方案,细化比赛日程,结合比赛进程及时调整防疫举措,开展全覆盖防疫培训,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参赛队伍的变化及时完善安全机制、严控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严防死守,确保比赛安全;防范系统风险,保障各项目竞赛及活动安全有序组织实施。
三、前期准备与保障措施
(一)前期培训及物资准备
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应在赛前对所有参与本年度青少年比赛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具有针对性,做好包括防护、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作的准备,保障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参照本指导方案,科学制定参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负有本队防疫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落实运动员防疫管理工作。
(二)设立隔离室,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各赛区均需设立一间30平方米的隔离室,以用于初测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的人员隔离及复测。观察室应是独立且通风良好的空间,配备1—2名医务人员,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医用一次性手套、免洗消毒洗手液等物品。
四、疫情防控分类管理
(一)总体要求
1.各项目具体组织执行单位应为裁判员、工作人员提供防疫用品,并要求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自备防疫用品。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在赛场入口、工作区等区域,配置充足的免洗手消毒液,引导所有人员做好手卫生。
2.严格落实公共区域(通道、楼梯、卫生间)和公共物品的清洁消毒措施。在场次间隙,对比赛场地和竞赛器材进行消毒。根据赛事活动规模、项目特点、人群密度,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和防护物资。
3.赛场内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公共区域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并及时清运,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
(二)室外项目防控要求
1.做好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申报工作。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申报赛前14天内有无重点疫区旅行、生活史,并收集留存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申报的所有信息,申报的信息应加盖学校公章。
2.对所有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相关人员比赛前14天的体温和健康状况证明,否则不能参与竞赛工作。比赛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竞赛工作。
3.合理划分比赛场地功能区域。对入口人员进行分流,降低人员密度,避免单个区域内人流量过大,减少不必要的交流和聚集。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根据项目特点,在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各比赛场地各功能区域,运动员、教练员流线不得与观众流线交叉,各功能区域要尽量保持独立,不与其他区域共用空间。
4.体温监测。派专人对进出比赛场地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发现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呼吸道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立即采取隔离观察。
5.简化赛事相关环节。精准控制人员规模,简化颁奖仪式等赛事环节。严格落实保持社交距离一米以上,在各区域安排引导员做好现场管理。
6.比赛场地应设置隔离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合理规划赛场内区域和人员流线,避免人员交叉。所有参赛人员分期分批集结。参赛运动员依次进入对应区域集结,减少集结人员密度。分时段出发,合理设置每组间距,用警戒带等方式进行隔离。
7.除运动员处于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全程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饮食。
(三)室内项目防控要求
1.做好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申报工作。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申报赛前14天内有无重点疫区旅行、生活史,并收集留存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申报的所有信息,申报的信息应加盖学校公章。
2.体温监测。对进出比赛场馆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发现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呼吸道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立即采取隔离观察。为保障全体参赛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2.对所有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相关人员比赛前14天的体温和健康状况证明,否则不能参与竞赛工作。比赛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竞赛工作。
4.简化赛事相关环节。精准控制人员规模,简化颁奖仪式等赛事环节。严格落实保持社交距离一米以上,在各区域安排引导员做好现场管理。
5.除运动员处于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全程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饮食。
6.加强比赛场馆内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也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场馆内按时消毒。
7.比赛场馆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同时保持排风扇等抽气装置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出现疑似疫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赛事进行期间,如有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或工作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应按照就地安排原则,立即送至比赛场地(馆)隔离室,并安排比赛场地(馆)内所有人员有序撤离,记录好所有人员的联系方式,原则上所有人员立即居家隔离。
(二)专责疫情防控的人员要立即向承办单位领导汇报相关情况,联系相关医院,对疑似新冠肺炎人员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具体病情转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隔离治疗,并第一时间向新乡市体育局、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比赛期间参赛人员中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暂停参加后续比赛,及时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检测,确保其他参赛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病例经诊治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病例,承办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尽快确定密切接触者,避免疫情传播。
六、其他事宜
(一)办赛、参赛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二)各竞赛承办单位、参赛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本指导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三)随疫情发展状况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本指导方案将适时作出调整。
裁 判 员 守 则
一、热爱体育事业,以认真、严谨,敬业、奉献的精神参与本次赛会的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规则和裁判法,虚心学习认真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按照竞赛规则和规程执行裁判工作。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遵守裁判员职业道德,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向违反体育道德的语言和行为作斗争。
五、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构建和谐的裁判员队伍。
六、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酗酒。
大赛组委会
2019年9月
运 动 员 守 则
一、热爱体育事业,本着友谊、交流、提高和重在参与的体育精神参与本次比赛。
二、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裁判。胜不骄败不馁,认认真真打好每一场比赛,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生跳绳、毽球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严格遵守大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新乡中小学生的良好形象。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
四、遵守运动员职业道德,作风正派,不做幕后交易,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共同提高。
六、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酗酒。
大赛组委会
2019年9月
竞 赛 纪 律
为保证新乡市“曙光晨光体彩杯”中小学生跳绳、毽球比赛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竞赛纪律。
一、运动员违反竞赛纪律,视情况给予处理。
(一)处理种类:
取消若干场比赛资格、取消该次比赛资格、取消下一届/次比赛资格。
(二)违反下列纪律给予处理:
1.有谩骂、侮辱对方语言的,裁判员有权暂停其比赛并报请仲裁委员会取消其比赛资格;
2.有打人、故意伤人的,比赛中裁判员有权暂停其比赛并报请仲裁委员会取消其比赛资格;场下发生上述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运动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判决,进行纠缠超过5分钟的,按罢赛处理,临场裁判员有权判对方获胜;
4.比赛中搞交易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得成绩无效;
5.无故弃权者,已获得成绩无效;
6.运动队(员)在赛会发生严重违反纪律事件,追究领队、教练员的责任。对于领队、教练员参与怂恿闹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二、裁判员违反下列规定,视情况给予取消裁判资格。
1.有意偏袒一方,执法不公的;
2.由于裁判员水平等原因,出现错判、漏判,赛后又不虚心听取意见,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的;
3.接受贿赂,做幕后交易的。
三、凡衣着、仪表不整,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遵守赛会规定,经教育不改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令其离会。
四、禁止在赛场内吸烟、随地吐痰、口香糖;禁止穿高跟鞋、钉鞋;禁止吃带皮、壳的食物和乱扔杂物等。
五、各参赛队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凡不按时到的,将按比赛规则进行判罚。
四六、参赛队请提前熟悉比赛场地及周边环境,按照比赛日程安排参加比赛。
七、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比赛地点,注意行车安全。
八、裁判员判罚运动员出场或判定一个运动队为罢赛后,必须立即书面报告仲裁委员会。
九、赛会对违反竞赛规定的,由仲裁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报告大会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
2019年9月
附件1
2020年新乡市“曙光晨光体彩杯”跳绳比赛
规程
一、主办单位
新乡市教育局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日期: 2020年9月28日
地点:新乡学院附属中学
三、组别及竞赛项目
比赛分组:小学组(2008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初中组(2005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
竞赛项目:
A、个人项目:
1、30秒单摇(分男女组,限报男女各2人)
2、个人花样(分男女组,限报男女各2人)(表演项目)
3、3分钟单摇跳(分男女组,限报男女各2人)
B、团体项目:(每个项目限报1队)
1、4×30秒单摇接力(2男2女)
2、30秒交互绳单摇(3人混合组,至少一名异性)
3、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5男5女)
4、1分钟10人集体跳(5男5女)
5、车轮跳花样(1男1女,混合.表演项目)
C、集体自编赛:人数8人,时间4—8分钟(4男4女.表演项目)</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