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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项目委托第三方询价公告

[ 时间:2023-11-27 点击:3124 ]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哲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22〕35号)文件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做出后需定期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市体育局作为新乡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按照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22〕68号)要求,要对各自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3万

4.采购需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项目委托第三方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用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联合体:不接受;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上述证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邮箱;前往新乡市体育局群体科(202房间)领取询价文件;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报名资料仅作为供应商购买竞询价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审查最终以询价小组审查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后,向潜在供应商发放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新乡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新乡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新乡市体育局》官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监督部门

新乡市体育局联系方式:0373-305168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体育局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中段304号

    联系人:张  松

    联系方式:13837351666

    2.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新乡市体育局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304号

                                                     

 

 

                           新乡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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