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体育工作政策,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重大体育竞赛的备战及参赛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四)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加强全市体育经营活动的服务指导,促进体育市场发展;协调服务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七)指导全市体育宣传,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