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1150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2022年8月31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新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发展,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多元社会功能和综合价值,进一步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身和健康诉求,为“六个新乡”建设贡献体育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全民健身服务在我市城乡高质量发展中的功能更加凸显。

  ——城乡居民体质更加强健。倡导主动健康,强化公民参与体育的主体责任,发掘城乡居民的健身热情和持续参与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5%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低于92.4%。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提质增效。编制全市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健身步道、自行车骑道系统规划,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文体广场以及足球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建筑屋顶、权属单位物业附属空间布局体育设施,推进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智慧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馆等设施。重点建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县级以上城区全部建有“两场三馆”,“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进一步完善,在城市社区推进无人值守智慧化健身房建设,继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共享,提高场馆综合利用率。加强对公共健身器材配建的监管与维护,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完好率和使用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做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创建休闲健身区、功能区和田园景区,探索发展乡村健身休闲产业和建设运动休闲特色乡村。

  ——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日益完善。积极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体育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所有乡镇(街道)均有负责体育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所有行政村(社区)均有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健全基层体育总会和各类体育协会,激发组织活力,提升组织行动和服务能力。扩大各类体育组织的数量,提高体育组织化水平,每万人体育类社会组织(经主管部门登记和乡镇、街道备案)达到1个。大力发展各类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建立覆盖全市的公民自组织、自服务的新型体育组织网络体系;优化现存各类体育组织结构,提高组织效能。促进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发展,全民健身站点数达到3500个,每万人拥有健身站点5个以上。

  ——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持续提高市级品牌体育赛事活动的辐射作用和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万仙山国家攀岩赛、沿黄河自行车公开赛、草地掷球公开赛、宝泉全国崖上徒步大赛等品牌赛事的国际国内影响力;各县(市、区)结合当地传统特色体育项目,开展适应不同季节、不同地域、不同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培育草地掷球、攀岩、冰雪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社区运动会”,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居民广泛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社区体育赛事和活动。市县联动、行业互动的全民健身活动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一县(市、区)一品牌、一乡镇一特色、一村(社区)一亮点”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科学健身服务水平更加有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县(市、区)基本实现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全覆盖,全民健身宣传和科学健身指导体系逐步完善,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与管理,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名,上岗率和指导市民群众科学健身的能力明显提高,基层体育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智慧体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全民健身科技含量,推动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互促共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团结进取、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社会风尚,传播体育正能量。充分发挥社区体育赛事在激发拼搏精神、促进邻里交往、增强社区认同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市民群众牢固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平台等媒介,积极倡导健康阳光文明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健身知识,营造人人爱运动、会锻炼、勤健身的良好氛围。深入挖掘新乡体育传统文化,进一步丰富新乡体育文化内涵。以品牌赛事活动为抓手,精心组织推广品牌赛事活动,大力宣传赛事活动文化和运动项目文化。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对外交流与合作,讲好新乡全民健身故事,提升新乡城市影响力。

  (二)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丰富资源供给,让公共体育服务惠及广大市民群众。大力开展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加快发展农村体育,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推广社区体育,举办社区运动会,激发社区居民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完善以体育设施、活动、组织、服务为核心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市民参与体育健身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加强统筹规划,实施品牌战略,合理安排好年度全民健身工作,满足不同人群需求。拓展新兴、时尚健身运动项目,培育全民健身活动新品牌。建立健全智慧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信息,支持社会体育场馆向市民免费和优惠开放,推动区域体育资源共享,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创新全民健身发展方式,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模式,建立多元化、社会化服务机制。

  (三)科学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系统梳理我市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空间资源和其他复合型设施资源,坚持规模适当、因地制宜原则,制定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盘活城市社区空闲地、边角地等资源,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面向公众开放的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球场等,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补齐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短板,推进体育设施多元化、均衡化发展。依托新乡丰富的山水资源,编制《新乡市登山健身步道系统规划》《黄河、大运河文化带健身步道、自行车骑道系统规划》《新乡市休闲体育、新时尚运动等一体化体育产业园区系统规划》等,分步推进健身步道、自行车骑道建设,构建绿色生态健身设施网络,打造广大群众喜爱的户外活动与健身休闲基地。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简化健身设施建设审批,新建居住小区按规定落实健身设施配建,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与交付;既有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健身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进一步推动向社会开放,提高公共体育场馆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加强政策协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动各方积极性建设和利用好群众可及又方便的健身场地。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属地管理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

  (四)加大体育场馆惠民开放力度。严格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挖掘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潜力,拓展服务项目,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能力,提高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效益,满足市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借助智慧体育平台丰富的信息资源、便利的订场手段、科学的评价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在全市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场馆,在固定时间向公众免费和优惠开放。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保障机制,研究出台《新乡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有序开放,促进各级各类体育资源共享。

  (五)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建设。实施品牌创新战略,发挥品牌效应,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继续办好周末篮球赛、足球联赛、乒乓球公开赛、大众广场舞比赛及全民健身日等传统品牌赛事活动,精心组织草地掷球、冰雪、崖上徒步、攀岩等新兴品牌活动,丰富新乡品牌活动体系。积极推进乒乓球、篮球、足球、羽毛球、广场舞等群众基础较好的运动项目,大力扶持武术、龙舟、毽球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行业特色的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等工间操。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搭建“一县一品牌、一乡一特色”群体活动创建平台,鼓励各县(市、区)依托本区域自然环境、人口结构、体育传统、文化特色、场地设施等条件,积极培育体现地域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大力推进居家健身促进计划,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下基层送健康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全民健身活动对外交流力度,着力推进与周边城市的合作互动,提升新乡全民健身活动影响力。

  (六)统筹促进重点人群的体育参与。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支持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动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积极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系列活动、校园足球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普及推广适合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让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完善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支持学校与体育部门建立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开展课余训练,完善竞赛体系,定期举办综合性学生运动会,选拔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普及带动青少年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加强社区支持,完善儿童青少年体育设施,普及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的防控知识技能和体育干预,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积极应对老龄化,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完善各级老体协的治理结构和服务能力,因地制宜推广河南省老体协“三四五”供给模式,构建全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帮助残疾人通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更好的享受社会关爱、实现社会融入。营造能促进女性充分参与体育活动的体育人文环境,丰富女性参与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和活动形式,积极支持女性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做好劳动强度较大、余暇时间较少的女职工的体育工作,提高女性的体育参与率。

  (七)构建社会体育组织发展新格局。建立健全各级体育总会、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构建多形式、立体化的体育组织网络。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项交由其承担,强化行业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枢纽型组织功能,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支持体育社团举办或承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加强对基层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鼓励基层体育组织依法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八)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积极推进体质监测、健身指导、运动干预和体医结合的市民体质干预工作,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推动体医融合,将运动健身指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引导运动健康促进专业人才到社区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工作。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提高运动伤病防治能力。建立市民体质健康档案库,为市民群众提供个性化“运动处方”,引导群众科学健身。着力实施“互联网+体育”战略,用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提高市民科学健身意识和健康素养。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监管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工作提供相关保障。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下基层送健康志愿服务活动,传授科学健身方法和技能。

  (九)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围绕聚资源、增活力、促协同、求共享来开放,既要在服务质量、城乡不平衡等补短板、强弱项领域“促开”,也要在体育场馆、体育组织等核心领域、优势领域“促放”。在全民健身的动员、组织和实施方面,推动全方位、全人群、全周期的开放和协作方面,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多元共治、整合推进的新机制。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大力培育与全民健身相关的竞赛表演、场馆服务、项目培训、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增强体育消费粘性,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提高健身服务业比重。推动全民健身与健康、文化、旅游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规范和引导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将登山、徒步、攀岩、汽摩、冰雪、水上、草地掷球等体育运动项目作为发展体育旅游融合的重要方向。结合各地实际,探索体农结合,带动乡村振兴,建设集体育活动、农业观光、亲子娱乐、生态休闲为一体的创新型生态田园休闲度假综合体。鼓励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化手段促进体育消费,倡导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探索体育运动+购物中心的新模式,形成集“购、闲、食、乐、健”于一体的体育健身新形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体育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任务,探索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群众组织和体育社团共同实施。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格局,发改、资源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投资、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公安机关和文旅、教育、科技、卫健、人社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开展工作,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领导协调机制,制定推进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考核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二)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等一系列政策要求,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发挥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推动体育消费市场发展,为市民群众享受公共体育服务提供更多选择,满足不同层次的体育消费需求。完善财政、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无偿或有偿方式投入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探索尝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场馆惠民开放、体育运动健身科学指导等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新机制,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转由体育社会组织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承担。

  (三)建立多元投入格局。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体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用于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推动、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拓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来源。加大力度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创造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加大全民健身发展投入的有利环境。

  (四)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加大对全民健身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重点做好基层全民健身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优化年龄和学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效能,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发展。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专家学者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倡导高校专业人才培养、就业岗位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互联互通,促进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六)探索全民健身基层治理。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民健身基层治理格局。强化基层党政机关的主体作用,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基层工作责任清单,积极利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室(中心),使其成为宣传和开展全民健身的重要阵地。大力引导和扶持依托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体育场馆的民办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支持街镇和城乡社区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引导和扶持各类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探索草根体育组织和网络体育组织在基层全民健身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的新模式。

  (七)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以5G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强全民健身智能体育设施和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实现全民健身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对动态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与深度挖掘,为城乡居民提供精准化体育健身服务。探索社区智慧体育的供给和服务模式,将智慧体育深度融入智慧社会、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对健身步道、体育公园各类设施的使用、管理、升级进行智慧化管理,提高全民健身资源合理调配、设施优化管理、数据全面掌握的监管和服务能力。

  (八)加强绩效评估与监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中并增加权重,将全民健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切实加以落实。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严格过程监管,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的实施进度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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