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1126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4月24日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32号)精神,进一步发展全市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到2025年,力争迈入体育强市行列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5%,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3‰以上。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参加省运会竞技体育成绩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50亿元。体育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体育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华体育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

  (二)到2035年,全面建成现代化体育强市

  运动健身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内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3.8‰以上。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培育和引进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市支柱性产业之一。体育文化更加繁荣,体育交流更加活跃。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1.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加强组织引导,建立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联创活动,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区域、城乡、人群间的均等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提质增效。系统梳理我市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建筑屋顶、权属单位物业附属空间布局体育设施等空间资源和其他复合型设施资源,坚持规模适当、因地制宜原则,完善全市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健身步道、自行车骑道系统规划,编制《新乡市登山健身步道系统规划》《黄河、大运河文化带健身步道、自行车骑道系统规划》等,制定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以及足球场等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智慧化。新建居住区按照规定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馆等设施。重点建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5个以上体育公园,坚持惠民原则,支持各县(市)修建1个以上体育公园,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所有县(市)建成“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进一步完善。继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共享,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场馆综合利用率。加强对公共健身器材配建的监管与维护,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完好率和使用率。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建管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应急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提高市级品牌体育赛事活动的辐射作用和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万仙山国家攀岩赛、沿黄河自行车公开赛、草地掷球公开赛、宝泉全国崖上徒步大赛、新年登高、河南省“三山同登”群众登山健身大会等品牌赛事的国际国内影响力;挖掘、整合黄河沿岸体育资源,打造具有黄河特色的系列体育赛事。各县(市、区)结合当地传统特色体育项目,开展适应不同季节、不同地域、不同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培育草地掷球、轮滑、街舞、攀岩、冰雪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人群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力推广太极拳、广播体操、工间操等活动。积极开展“社区运动会”,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居民广泛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市县联动、行业互动的全民健身活动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一县(市、区)一品牌、一乡镇一特色、一村(社区)一亮点”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体育赛事,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体育活动向基层延伸、向末端拓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农业农村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民宗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4.加强农民健身工作。着力推动全民健身向农村地区覆盖,提倡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规划建设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做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规范管理和提档升级工作。加大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引导改变农村居民健身意识,利用节假日、农民丰收节、农闲季节等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开展各具地方特色的农民运动会,普及推广河南省品牌赛事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美丽乡村健步走、广场舞大赛等基层赛事活动。成立并推动农民体育协会和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农业企业、农业园区成立基层体育组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5.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制定实施重点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提高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残疾人等群体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组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活动和“走基层、送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加强乡村体育健身指导,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配备专兼职体育管理人员。引导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机构和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科学健身服务。强化国民体质监测运动处方数据库管理应用,开展健康指导、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团市委、妇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6.深化体教融合。建立体教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业余体校与普通中小学校融合发展,鼓励支持承建省级项目优秀运动队梯队建设和省级以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发挥体育中考的导向作用,多元化开展青少年、幼儿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在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选派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等专业人员进学校指导体育锻炼,解决学校体育师资不足问题。规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和训练网络体系,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活动。定期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学生(青少年)运动会,鼓励社会力量承接、组织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7.促进体卫融合。树立“大健康”理念,发挥体育运动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向基层覆盖,支持在社区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中设立健康驿站、运动健身服务站等。探索开展社区医生与社会体育指导员交叉培训,提升健身指导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8.推动冰雪运动发展。依托我市南太行现有冰雪场地和平原示范区融创冰雪城项目资源,改造提升现有滑雪场地,增加滑冰场地,鼓励现有场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或改扩建。组织开展冰雪旅游节、冰雪嘉年华、冰雪文化节等群众性冰雪活动。建立健全冰雪运动群众体育组织,推动冰雪运动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促进冰雪运动在学校的推广,将冰雪运动知识纳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引导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冰雪运动后备人才培养,持续开展跨界跨项选材工作。到2025年,全市直接参与冰雪运动的人数超过10万,带动不少于60万人参与冰雪运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文旅局、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二)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引进重大赛事活动。积极申办河南省综合性运动会。引进2~3项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内体育赛事、精品体育赛事。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组织合作,引进优秀体育组织落户我市。鼓励各地承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满足群众观赛需求,提高区域发展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优化项目结构布局。实施竞技体育优化发展战略,实行项目分类管理。统筹夏季项目与冬季项目、优势项目与潜优势项目、集体球类项目与基础大项以及一般项目的科学发展。根据奥运会、全运会、省运会项目设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优先发展奥运优势项目和我省优势项目,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加大对优势项目的投入力度,扶持培育冰雪、类冰雪项目,集中力量发展“三大球”、田径、乒乓球、街舞、射箭、自行车、举重等优势项目并努力培植精品项目,重点发展游泳、体操、水上、射击、棒垒球、重竞技、羽毛球等潜优势项目,巩固提升、与社会联办一般项目,形成项目的群体优势和梯队优势,提高全面参与竞争的综合实力。做好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保障工作,力争有更多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建立各级青少年竞赛体系,完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输送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强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有条件的体校、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可与体育主管部门联建青少年专项训练基地。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和监督,建立诚信档案,引导其健康规范发展。每年承办举办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青少年体育品牌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4.完善科学训练体系。坚持科学训练原则,借鉴先进训练经验,创新训练理念、方法和技术。优化集训模式,强化优秀运动队复合型团队建设,构建科学高效的运动训练体系,打造“训、科、医、教、服”一体化的训练基地。建立运动员体能数据库,最大程度提升训练质量和效益。加强科技助力,加快推动训练工作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完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机制,强化兴奋剂风险防范。改进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校考核评估标准,健全教练员的管理办法,形成动态竞争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5.推动社会体育改革发展。探索推进市、校、企联合办运动队,调动更多资源参与市优秀运动队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社会化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将其纳入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享受同等注册、参赛、输送、奖励政策。探索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运动项目、运动队、青少年赛事等公共服务项目交由社会力量承办。(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积极促进体育消费。丰富体育消费供给,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定制、体验、场景等体育消费新热点和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拓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运动技能培训等体育消费新空间。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执行免费、低收费政策,开发多样化体育健身产品,提供培训指导服务。加大省体育健身消费券发放试点城市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体育健身更好融入新乡政府消费券发放范畴,开展“运动新乡”体验活动。争取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优化体育市场营商环境,完善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体育消费权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打造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培育健身休闲、场馆运营、体育经纪、体育培训、运动康复等业态,形成赛事策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全产业链条。鼓励利用商业综合体、老旧工业厂区等,打造综合性健身休闲与消费体验中心。大力发展竞赛表演产业,积极打造精品体育赛事。扶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体育品牌。扶持国家级及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发展。发展基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新型体育服务业态,加强“健身强国”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体育产业数字化水平。支持南太行体育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推动攀岩、崖上徒步大赛等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支持建设凤凰山体育公园等多业态融合的休闲健身康养产业基地,打造富有特色的体育小镇。协助做好体育彩票公益属性宣传,支持体育彩票宣传销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文旅局、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与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合作,承办全国性体育产业交流大会,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的战略思想,引进国内外体育优势企业、品牌和项目。支持拥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强的本市体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冰雪产业企业,丰富产品供给,规范培训服务,促进冰雪产业健康发展。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基层体育组织,推动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实体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四)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

  1.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运动项目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深入推进体育文化建设。发挥优秀运动员示范作用,组织运动员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传播体育正能量。引导体育协会、俱乐部、赛事主办方加强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厚植新乡特色体育文化。打造2~3个具有新乡特色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丰富各类赛事活动体育文化内涵。加强民族、民间、民俗体育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保护、推广、创新。挖掘整理、创新发展太极拳、岳家拳、龙舟等体育项目文化。鼓励开展体育影视、体育摄影、体育动漫、体育收藏品等创作和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民宗局、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推动体育文化交流。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流活动,以太极拳申遗成功为契机,加强太极拳等武术项目对外交流,拓宽体育文化传播渠道,打造体育融媒体产品,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在体育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文旅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建设体育强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育、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资源规划、住建、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城管、民宗、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工作,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体育强市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全面深化改革。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公共体育设施、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等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体育领域安全稳定。加强社会体育组织自身建设,推动其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提升科学化运行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加快建立开放多元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

  (三)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强市建设。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体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各地主体责任。落实体育税费政策,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重要公益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设施、项目必要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四)强化人才保障。制定实施体育人才培养计划。健全符合体育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和荣誉制度,完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人员奖励机制以及运动员退役后就学、就业的安置政策。开展体育引智工作,加快体育人才引进。依托驻新高校,加强体育高端智库建设。

  (五)发展数字体育。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体育融合发展,建设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竞技体育服务、体育产业服务、综合业务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体育服务平台。建设体育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行体育行业主体黑白名单制度,规范行业监管。建立全市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市级体育数据库,提升数据分析、运用和决策支持能力。加快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建设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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