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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优惠券 邀您“动起来” 600万元河南健身优惠券将在6个试点城市发放

[ 时间:2021-05-21 点击:1778 ]

 为深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扎实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积极引导群众体育健身,省体育局决定于2021年继续开展体育健身优惠券试点工作,优惠券补贴总额为600万元,将于6月初开始正式发放。

  总结了2020年优惠券的试点经验,今年的健身优惠券在多个方面都有所“升级”。首先是试点城市增加了,发放试点城市由4个增加到了6个,在去年的郑州、洛阳、新乡、焦作4个发放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了南阳市、周口市两个人口较多、群众体育活动开展较好的城市。
       其次,优惠券补贴项目也有所增加,包括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冰雪、滑板、射箭、击剑、瑜伽、健身房、武术、体育健身操舞、攀岩等,与去年相比,去掉了卡丁车,新增了武术、体育健身操舞两个覆盖人群非常广泛的项目。
       与此同时,优惠券的面额设置更加符合体育健身消费实际,面额由去年的5元、10元、20元三种面额,变为10元、15元、20元、25元四种面额。
    据了解,本次体育健身优惠券发放适用于试点城市的所有常住人口,对年龄、身体等有特殊要求的体育健身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升级版”的体育健身优惠券,应该怎么领、怎么用?
       首先,为保证优惠券申领行为的真实性、安全性,申领优惠券需要下载“豫动中原”手机APP,通过发放系统网络平台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面部信息等,注册成功后就具备了优惠券申领资格。
       具体到领取环节,优惠券每周发放2期,每人每期最多申领1张,有效期为领券之日起1周内,该券被核销以后方可再次申领,每人累计领券次数不超过30张,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元;
       在使用方面,优惠券仅限申领者本人在体育健身优惠券定点场馆使用。在使用优惠券消费时,所参与的健身项目收费标准必须为优惠券面值的2倍以上,并先行支付本次标准费用,健身后用优惠券面值实时等额冲抵健身费用。
      2020年,体育产业发展因新冠肺炎疫情暂时趋缓,河南省体育局适时展开体育健身优惠券发放活动。从9月1日到12月31日,4个月的发放带动起4个试点城市8万多人的运动消费,累计场馆消费50多万次,共使用体育健身优惠券493.37万元,个人运动健身直接消费115.67万元,带动体育经济消费2700万元,为受疫情影响的线下体育服务市场带来浓浓“暖意”。
      期待今年的优惠券“升级版”为体育健身爱好者带来更贴心的健身消费体验,为体育经济再添助力。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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