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 | 新乡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新乡市体育行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制度(试行)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6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新体文 〔2022〕3号 | |
发文机关: | 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1-6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体育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加强我市体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共建文明诚信新乡,特制定《新乡市体育行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制度(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6日
新乡市体育行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信用工作有关精神,加强我市体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体育信用体制机制,推动体育诚信文化建设,特制定我市体育行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制度(试行)。
一、监管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及人员等。主要包括依法申请成立或备案,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体育市场经营和服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未经申请擅自从事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二、评价标准
(一)市场主体及人员连续三年内未发生行政处罚及阻挠执法、伪造或故意破坏现场、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信用A级名录。
纳入信用A级名录的市场主体及人员,享有以下权利:在新乡市体育局官网、“新乡体育”微信公众号等展示相关信息,优先推介良好形象;减少对其行政检查频次,必要时以自查和书面检查代替行政检查;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
(二)三年内发生一次违法违规行为的,列为B级。
列为B级的市场主体及人员,我局将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向其发送信用风险提醒告知书;召开信用修复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每季度定期对其开展市场检查,督促其守法诚信经营。
(三)三年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或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因无证经营被查处的列为C级,并纳入市场经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
列为C级的市场主体及人员,我局将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对其采取以下措施:每年对其进行一次以上体育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和信用修复培训;进行信用风险提醒告知;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列入重点监管名录,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检查,发现再次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评定程序
由市体育局根据上述评价标准提出本行业市场主体及人员信用名单,并予以公示,同时报市信用办备案。
四、其他事项
信用A级、B级和C级信息名录由市体育局统一归集至新乡市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新乡官网进行公布,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对体育行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评定结果进行监督。
本制度由新乡市体育局负责解释。